1. 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二道门设施设备采购进行网上公告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2. 本次项目的概况如下:
本次采购项目为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二道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6000元,报价人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项目地点为:三明市三元区双拥路1号。
3. 采购技术参数及要求:详细目录及参数见附表1、附表4,报价人报价应按附表要求具有单价及总价(报价单见附表2),未按要求格式报价或所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报单价包含设计、配送费、安装、税收等费用。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报价人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公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2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必须是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本次采购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若两家报价人报价相同,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6. 工期:施工时间20天。
7. 交货形式: 现场安装、交验。
8.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以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结算款项,款项在提交发票后30天内转账。
9. 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报价文件须将报价部分、报价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附《委托书》(附件3)及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含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复印件、以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响应资料等装在密封信封或档案袋内。上述报价材料和复印件均应由报价单位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0. 其它要求
10.1报价人应根据采购公告中的技术要求条款,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本公告中报价清单内容为基础配置,报价人中标后应进行细化设计。
10.2本采购公告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4本项目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转账形式提交至采购人账户(转账时注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请未中标供应商开具规范收款收据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来所退回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况则履约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卡号信息如下:
名称: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银行账号:140404830902201627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分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
采购人: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双拥路1号 联系人:张先生
邮 编: 365000 电 话: 0598-516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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