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法治福建建设成果展厅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由于原中选供应商放弃本项目中选,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结果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法治福建建设成果展厅升级改造服务项目采购结果更正为废标,采购人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废标原因为:原中选供应商福州骅灯印象广告有限公司放弃本项目中选,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83733198;
监督人员:陈先生, 联系电话:83732852。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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