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 福建正成功(石狮)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6-09-18 09:24
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正成功(石狮)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FUJIAN ZHENG CHENG GONG(SHI SHI)LAW FIRM。
二、该所派驻律师为:黄延章、傅琛禧、黄文静。负责人:黄延章。住所:福建省石狮市濠江路曾坑霞露31号6楼601室。
三、该所隶属于福建省石狮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6年9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正成功(石狮)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FUJIAN ZHENG CHENG GONG(SHI SHI)LAW FIRM。
二、该所派驻律师为:黄延章、傅琛禧、黄文静。负责人:黄延章。住所:福建省石狮市濠江路曾坑霞露31号6楼601室。
三、该所隶属于福建省石狮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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