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司明电﹝2018﹞174号)中研究的评选条件及表彰名额,经南平市司法局推荐,并书面征询推荐对象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级组织、纪检等部门意见,我厅拟补荐南平市浦城县司法局忠信司法所作为“全国先进司法所”表彰对象,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16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有具体事实和线索,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公示期间来信寄福建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收,电话:0591-87821670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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