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9-05-14 10:03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为:BEIJING WEIHENG(FUZHOU) LAW FIRM。
二、该所派驻律师为:王雪、段婧茹、杜辉。负责人:王雪。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上游巷25-1号店面。
三、该所隶属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5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为:BEIJING WEIHENG(FUZHOU) LAW FIRM。
二、该所派驻律师为:王雪、段婧茹、杜辉。负责人:王雪。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上游巷25-1号店面。
三、该所隶属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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