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关于新时代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和《福建省拥军148法律服务保障军地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构建军地法律服务保障常态化长效机制,尽快组建省、市拥军148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县级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者条件
(一)个人志愿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心公益,关心国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政治清白,所在单位无外资背景;
3.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4.能够保守国家和军队秘密,自愿签署保密承诺书。
(二)机构志愿者
1.有成立党组织,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团队奉献精神;
2.执业人数较多、能力素质较高;
3.无外资背景,保密意识强;
4.依法规范执业,机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二、志愿者对象
1.执业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
2.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
三、志愿服务内容
(一)值班接待服务。根据军地安排,定期或不定期为来访、来电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
(二)参与志愿活动。参加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法治体检等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根据实际需要,指导有意向者填报申请表(附件1、2),并做好审核工作。
(二)各地完成志愿队伍组建后,请将汇总表(附件3、4)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省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OA邮箱。
(三)省级志愿队伍将在各地上报的名录中遴选。
联系人:张微 联系电话:0591-83706173
附件:1.福建省拥军148法律服务志愿者申请表
2.福建省拥军148法律服务志愿机构申请表
3.福建省拥军148法律服务志愿者汇总表
4.福建省拥军148法律服务志愿机构汇总表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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