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司法厅驾驶员招聘启事》有关要求,陈炫琳、陈明曦等两位同志符合招聘岗位的报名条件,经考试合格,拟招聘为驾驶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91-83770259。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原工作单位 |
成绩 |
1 |
陈炫琳 |
男 |
福建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
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屏山中队 |
85.3 |
2 |
陈明曦 |
男 |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业务员 |
66.5 |
福建省司法厅人事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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