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公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向我厅反映。
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91—83762125、83770165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915室
邮编:350001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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