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司法厅党委第四轮巡察组于近日完成进驻,对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福建省女子监狱、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福建省福清监狱4个单位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个工作日左右。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了巡察进驻动员会。会议通报了本轮次巡察任务目标、重点内容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厅党委巡察一组
组 长:谢祖钰
副组长:黄 江
被巡察单位: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来电(正常工作时间):0591-87310076
来信: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邮编3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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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党委巡察二组
组 长:江文东
副组长:兰翠河
被巡察单位:福建省女子监狱
来电(正常工作时间):0591-23506068
来信: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邮编3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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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党委巡察三组
组 长:林 晖
副组长:蔡海华
被巡察单位: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来电(正常工作时间):0591-22818681
来信: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邮编3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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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党委巡察四组
组 长:邱春健
副组长:叶德江
被巡察单位:福建省福清监狱
来电(正常工作时间):0591-85671166
来信: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邮编3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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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厅党委巡察工作要求,厅党委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方式途径:1.厅党委各巡察组设置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2.厅党委巡察办信箱;3.电子邮箱: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福建省司法厅巡察信访举报专用邮箱”。省司法厅党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信访受理时间截止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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