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完善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培训方式,提升实务培训工作质效,加强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办案辅助力量,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福建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律师工作实际,拟在省司法厅设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行政复议与应诉实务培训岗位,每年定期组织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相关处室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实务培训。现就2026年实务培训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务培训对象和名额
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每年16人(分期参训,每三个月一期,每期4人)。
二、实务培训条件要求
参加实务培训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律师职业道德修养,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业处分;
(二)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熟悉行政法和公共管理等专业领域;
(三)已依规取得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书的专职实习人员,且剩余实习时长符合参与实务培训要求的;
(四)能够安排时间参与培训,服从培训部门工作安排。
三、实务培训工作安排
(一)培训时间。每人培训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培训期间工作时间参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执行。
(二)培训地点。省司法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三)培训形式。通过举办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小课堂、案件讨论、跟办案件等形式,由办案人员就行政复议与应诉流程、办案注意事项和办案技巧等内容进行交流培训,并带领参训人员参与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研讨、调查等工作。参训人员跟办案件主要参与辅助性工作,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办案人员参考。
(四)培训评价。实务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根据参训人员表现出具书面评价意见,并抄送参训人员实习所在设区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
四、人员筛选流程
(一)报名。由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共同发布公告开展人员报名筛选工作。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截止。
请有意愿报名的人员填写本公告附件报名表,经本人签名,指导律师、律师事务所和所在设区市律师协会审核同意后,于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表(含电子表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xzfybm@189.cn,联系电话:0591-87600657。
(二)审查和筛选。申请参训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和设区市律师协会应对报名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培训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律师协会和省司法厅共同研究确定入选名单。
(三)签订协议。入选名单确定后,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处室与入选参训人员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培训协议。
五、相关保障措施
(一)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培训所在的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处室对其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和其他必要的实习事项给予便利。
(二)参训人员参加行政复议与应诉实务培训期间辅助开展的工作任务量可酌情计入实习实务训练的工作量。经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处室确认,并在实习考核时能够提供相应的工作文书、工作底稿、实习活动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人员的点评意见,可以抵扣实习要求的案件数,但最多不超过3件。
(三)参训人员所在律所负责其参训期间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省司法厅按照有关规定协助为参训人员提供午餐。培训期间参训人员接受培训单位指派出差的,差旅费由培训单位承担。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其他费用自理。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告。
附件:福建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行政复议与应诉
实务培训报名表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律师协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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