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宁德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公告
来源:厅公法处 时间:2026-10-14 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宁德仲裁委员会由宁德市人民政府组建,2026年10月12日经我厅登记。登记事项如下:

仲裁机构名称:宁德仲裁委员会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0号宁德市口岸报关报检中心4层

法定代表人:陈旺玉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首届):陈旺玉、王嫔、包剑辉、刘善长、陆盛真、雷彪华、刘陈聪、郑建茂、林瑞金、阮宇、陈光华、李惠森、陈丽清、池宇清、陈开梓

现予公告。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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