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厅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5-04-26 08:50

厅机关各党支部、厅直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2024年厅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厅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机制活、产业优、 百姓富、 生态美”新福建宏伟蓝图1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发表5周年。厅直机关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以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新福建建设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重要要求,贯彻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推进厅直机关党建全面提质增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首位要求,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

1.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持续推进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围绕“高举旗帜、走在前列、步调一致,争优争先争效,走好第一方阵”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七一”前后,厅党委书记及厅直各级党组织书记上一堂主题党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强化计划,推动党员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开展政治巡察,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把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

2.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总结5年来贯彻落实的实践经验和成效启示,积极配合省直机关工委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情况开展的机关党建专项督查,扎实开展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3.建立“学查改”工作机制。 坚定不移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推动工作“第一动力”、 党组织会议 “第一议题”、 调研督查“第一任务”、党员教育培训“第一课程”、党组织请示报告“第一内容”、 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第一标准”、考评考核“第一指标”。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重要指示批示周年活动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回头看”,健全监督台账, 一体推进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改进提高,推动落地见效。

4.深化司法行政模范机关建设。聚焦“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和“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实践要求,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交流、展示活动,一体推进政治型、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堡垒型、清廉型司法行政模范机关建设。

二、把深化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一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5.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六大行动”,学好用好《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权威读本,分专题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学习研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以学铸魂、 以学增智、 以学正风、 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按照党中央、省委统一部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精心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学党纪、强约束、见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我省“三多”优势,进一步挖掘系统内红色资源,常态长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厅直单位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完善理论学习考核评价机制,办好“司法行政大讲堂”,开展民警执法执业“大培训”,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

6.突出抓好党委中心组和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实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行动,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党委(党组)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深化中心组学习交流,积极配合省直机关工委的巡听旁听和督促指导,推动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实施青年理论学习质量提升行动,建强用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发挥青年宣讲实践团作用。

7.用好理论和实践“富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梳理挖掘、研究阐释、宣传宣讲、实践应用,助力打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实践高地。积极参加《党的生活》杂志、全省机关党建研究会、省直党建联系片组织的理论学习、交流研讨、课题调研等活动,推动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抓好对厅直单位所属刊物、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和工作网站、“福建司法”“福建戒毒”等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聚焦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形势教育和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分析,确保思想稳定。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

三、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根本要求,推动党建和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9.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认真落实深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十条措施,积极组织参加分党建联系片组织的“提振精气神、建功新福建”大家谈活动,激励党员干部争优争先争效。聚焦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内容,积极组织参加第七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围绕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争当机关强企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千万工程”经验, 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作风,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持续开展“走基层、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常态化开展“党旗在飘扬”活动,促进厅直机关党员干部在服务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防汛救灾等一线当先锋、做标兵。深化推进“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助力粮食安全。认真落实挂钩帮扶责任,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10.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大局、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机关党建核心职责,着力找准找好党务、业务、服务结合点。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围绕省委“一稳固、三加快、三提升”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实际,完善服务发展的工作机制,增进推动发展的工作实效,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护航经济发展、服务对外开放、保障民生福祉、深化闽台融合上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促进机关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服务中心大局、业务工作的胜势。

11.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改革创新。锚定新福建建设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创新理念、方法、载体,以高质量党建保障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厅直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守正创新推进机关党建“新、活、实”机制探索实践。围绕增强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分级分类开展专业化培训,加强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通识教育培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研究宣传阐释。注重运用正反面典型进行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司法行政部门职责,打造“机关党建+发展”“机关党建+项目”“机关党建+服务”“机关党建+治理”等模式,创设助力发展的实践载体、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锤炼队伍的成长舞台。

四、把大抓基层作为鲜明导向,全面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12.全面实施“堡垒工程”。围绕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四强”党支部,深化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聚力打造司法行政特色党建“亮眼名片”。深化党建体检,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按期换届、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13.突出赋能强基工作。用好省直机关“数智党建”平台,认真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的评选100个优秀党支部建设品牌、100堂书记好党课活动。深化“近邻党建”活动,常态化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基层治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14.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政治标准,严格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执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建立日常监督提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强化八小时外管理监督,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之外言行。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把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作为重大课题,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15.纠治“四风”顽疾。聚焦省级层面专项机制会议强调的纠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问题、解决精文减会中的问题、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以及解决借调基层干部的问题等11个方面重点任务和中办《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核查通报和督促整改工作机制。深化开展基层监所单位政治巡察,推动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和警务督察贯通协同,着力形成监督合力。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严准实稳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机关,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方面的抽查检查。

16.加强纪律建设。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加大对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力度,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干部做到纪法轮训全覆盖。加强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宣传教育。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推动忠诚廉洁文化向家庭延伸。深化以案说纪,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政治把关,严格监督执纪,精准定性量纪执法。积极配合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开展的执纪审查工作专项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17.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落实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意见,用好情景式案例,深纠政商交往背后的亲清不分、风腐一体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水平,严肃查处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

18.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福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推动机关纪委各项制度机制配套衔接、落地见效。综合运用提级查办、联合办案等模式,不断提升机关纪委执纪审查工作质效。

六、把文明和谐机关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群团工作

19.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开展“四下基层、福行八闽——尊老爱幼、扶困助残”“为党旗增辉,为生命接力”、义务植树、母亲健康“1+1”募捐等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清洁西湖·美化家园”志愿服务活动。以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祭扫、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等为重点,大兴遵德守礼之风。推进诚信宣传教育进机关,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新风。深化福建省‘148’青年法治人才培养志愿服务实践平台和蒲公英普法志愿联盟项目建设,打造司法行政文明实践特色品牌。

20.深入开展统战工作。高举大团结大联合旗帜,以“同心+”项目为抓手载体,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优做实“同心强企”服务行动,更加精准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有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更加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更加坚决推动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

21.做好机关群团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活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 120周年系列活动。做细服务职工工作,认真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工会开展的机关工作综合技能竞赛、省直机关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青年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训练营和职工子女暑托班等活动,深化职工医疗互助、职工疗休养等工作。深化“五一”劳动奖、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创建,提高群团组织组织力和工作成效。以青年“148”、“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等形式扎实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 深化“家家幸福安康工程”, 常态化寻找 “最美家庭”,讲好家庭家教家风故事,深化“巾帼同行·心享荟”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七、把压紧压实责任作为“牛鼻子”,落深落细落实机关党建工作

22.层层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直和中直驻闽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若干规定(试行)》。认真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开展厅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开展厅直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强化对厅直单位党建责任落实情况指导督促。认真梳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具体表现,开展整改整治工作“回头看”。

23.完善机关党建法规制度体系。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即将出台的全面提高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和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委请示报告工作规定。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配合省直机关工委抓好法规制度的废改立。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法规制度学习,带头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的表率。

24.建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 按照“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和“对党忠诚的模范、精通党建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遵章守纪的模范”等要求,建强党务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抓实选配、教育、管理、使用环节工作。常态化开展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继续组织厅直党务干部专题培训。推进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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