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0-02-26 20:20

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厅

机关各处室:

经厅党委研究同意,现将《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9年是全国全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重大挑战,经济社会顺利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的一年,也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经受考验、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为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海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成效。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建国60周年的特殊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监狱劳教场所总体保持安全稳定。先后开展了监狱劳教系统专项整顿和专题教育活动、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全面落实“四道防线”、“四项机制”等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深入查找监狱劳教所安全稳定工作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整治监所安全隐患。组织厅警务督察到全省各监狱、劳教单位开展警务督察202次,提出督察建议108条。5月份安全顺利向江西省调遣1000名罪犯,有效缓解了押犯爆满问题。全省监所安全稳定形势总体趋好,有17个押犯单位和9个劳教所实现“四无”目标。认真贯彻监管工作“首要标准”,积极推动监所精细化管理,努力提升监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自觉维护罪犯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办理减刑20552件、假释1174件;不断提高教育改造矫治质量,有8956名罪犯和1468名劳教人员参加扫盲、小学和初中班学习,有9857名罪犯和1500名劳教人员取得国家职业技术技能等级证书,与省关工委联合在罪犯和劳教人员中开展“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成功转化一批顽危犯和难矫治人员。全力抓好监所和警官职业学院“甲流”和季节性疾病防控工作,做好罪犯劳教人员生活卫生和医疗救护,有效防控疫情的传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用彰显。积极推广漳州市联合调解室、泉州市警民联调工作室等经验做法,有效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衔接配合,形成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与省综治、省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文件,不断健全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全省村居(社区)人民调委会聘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目前,全省近50%的村居(社区)人民调委会已完成首席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在抓好日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在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和国庆60周年庆典前后,开展了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维护国庆安保为重点的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省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万件,已调处16.7万多件,调处率达98.2%;调处成功15.9万件,调处成功率达95.2%。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和群体性事件,61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达2505人次,接待上访群众2.2万多人次,调处解决涉法信访纠纷案件1528件。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排查、化解、防控力度,对信息网络安全开展经常性检查,国庆60周年大庆等敏感时期全系统未发生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和涉法涉诉进京上访事件。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开展了全省性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共排查衔接到2008年回归社会的福建籍刑释解教人员18471名,并全面掌握了近5年来近10万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全面运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接收和分发相关数据18000多条,有效改善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发动各地通过结对帮扶、实行挂钩责任制等方式,形成帮教工作合力。全年全省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17188名,安置15944名,帮教16483名,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达到92.8%和95.9%,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7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社区矫正领导体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实行分类管理,组织公益劳动和心理矫正。组建专群结合的工作队伍,福州、厦门等地招聘345名社区矫正社工充实基层司法所力量,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达3000多名,初步形成了社区矫正基本工作力量,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的全面开展。全省共有35个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732人,解除矫正1486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率得到严格的控制。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成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海西建设大局,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行业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服务秩序更加有序。通过开展律师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律师行业纠风、指导律师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加强律师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通过不断完善公证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全省性公证行业行风专项检查、开展公证办证质量检查工作、开展对伪造公证书的专项打假活动,有力促进公证机构的行风建设。认真履行司法鉴定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准入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活动的执业监管,维护正常的司法鉴定秩序。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继续按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安排,落实每个法律服务机构办一至二件实事的要求,切实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为重大工程建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推进法律服务机构与司法所结对子,并和社区、乡镇(村、居)、学校联系挂钩,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为政府依法行政、保护知识产权、推行节能减排、重大工程建设、保障“三农”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去年全省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0.2万件,办理非诉讼业务9200多件,同比增长5%和7%;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01388件,同比增长14.96%;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鉴定案件76395件,同比增长3.8%。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220场次,有效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全面推广法律援助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使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去年以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434件,同比增长10.5%。对台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加大对台法律服务和交流力度,成功举办了海峡律师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律师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服务两岸经贸往来及产业转移对接。组建17个涉台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全省律师担任309家台企法律顾问、提供涉台法律咨询4929人次、代理涉台诉讼案件1784件、仲裁案件13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88件;涉台公证办证数44545件,寄送涉台公证书副本44063件,同比增长76.09%和69.17%。吸引3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提交了设立代表机构申请;1家美国律师事务所获准在厦门设立代表处,实现了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在我省零的突破。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新进展。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推进依法治省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实现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抓紧抓实。“法律六进”工作全面推进。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落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成立省普法讲师团,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978场。与省委宣传部、省法学会、省公务员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出台《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带动全民学法用法;深入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为主题的农村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举办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福建巡回报告,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978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推进依法治省“二五”总结表彰和“三五”动员部署工作,下发了《依法治省第三个五年规划》。全面深化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全省9个设区市、60%县(市、区)都开展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87.9%的社区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活动,68.5%的行政村跨入国家级和省、市、县级“民主法治村”行列。结合开展依法治省第三个五年工作,全面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省9个设区市、60%县(市、区)都开展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全省已有87.9%的社区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活动,有68.5%的行政村跨入县、市、省级和国家级“民主法治村”行列。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有所突破。积极与中央、省级新闻单位协调开展2009年系列宣传活动,以司法行政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重点,广泛开辟司法行政宣传专栏,全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播新闻稿件和节目200多篇(条),较好地树立了司法行政对外形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落实试卷运送、考场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达到了司法部提出的“四最四严”要求和“五个百分百”标准。全省共有12355名考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中台湾考生233名;实际参考11127人,参考率达90.1%,为历年最多;合格人员2589人,合格率达23.27%,名列全国前列。

四、基层基础工作有新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切实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原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黄小晶亲自审阅并签发了省两办转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司法所建设的政策措施。省财政厅和省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县级司法行政机制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使得县(市、区)司法行政经费有了政策保障。省委编办下发了《关于增加全省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将583名编制分配给各县(市、区)司法所,全省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达2285个,平均每所达2.1个。召开司法所建设专题座谈会,先后在厦门、长乐召开现场会,推广两地工作经验。积极争取省政府重视,分四年建设1062个司法所用房,其中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51个财政困难县731个司法所用房建设进行补助,每建成一个司法所(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给予9万元补助。省厅筹集400万元启动了40个示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全省1101个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2109名,配备司法助理员1543名,占编率达91%;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375名,占总数的34.1%;28个司法所拥有独立办公小楼,601个司法所有二间或二间以上业务用房,分别占总数的2.5%和54.6%,基本解决司法所无房和危房问题。人民调解示范建设有新进展。制定下发了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年开展示范活动进行部署。组织对第一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单位和示范调解员进行评选,共有4个司法局、52个司法所、467个村居(社区)调委会、4215名调解员受到命名。监所中队规范化建设有新成效。监狱劳教系统招录新公务员和接收军转干部,新增警力500多名,逐步缓解警力紧张的问题,实现每个大中队警力不少于10人。协调争取到监狱系统科级非领导职数1600个,新增民警编制1500名,出台《福建省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和民警加班补贴规定,进一步调动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继续落实中队工作“6+1”规范,推行标准化大中队建设评定考核,严格落实民警直接管理和各项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监狱劳教基层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有新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建设2010-2012年计划已经省数办原则同意,全省人民调解综合信息服务系统项目通过验收,完成省司法厅门户网网站升级改造和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信息化和办公现代化水平。继续整合省厅、设区市司法局和县市区司法局三级网络,充分发挥各信息应用系统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经费保障工作有新加强。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使得县(市、区)司法行政经费有了政策保障;争取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205万元,同比增长72.6%,基层经费显著增长。

五、体制机制改革有新突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大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有序开展。积极落实监狱体制改革中央补助资金1.15亿元和省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监狱企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监狱子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准备工作,基本实现监狱体制改革“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工作目标。监狱布局调整进度加快,新开工和建成一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92亿元,新增各类用房3.9万平方米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进展顺利。与8个设区市公安局就强制隔离戒毒收治工作协商一致,截止去年底已收治1229人;制发了9项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制度,启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积极推进戒毒康复工作,不断加大相关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心理矫治和康复训练,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三明戒毒康复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和改制不断推进。三明、宁德两市的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已得到司法部核准,改制工作与设置调整同步进行。其它7个市也都提出落实意见,有的已经形成明确方案。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有力推进。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出台了全省司法鉴定机构今后三年合理布局意见。组织对各鉴定机构执业资质和能力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安排19家鉴定机构参加51个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依托福建警察学院,建立起我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具体承担我省司法鉴定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通过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建立鉴定机构执业诚信档案和信息披露制度、开展司法鉴定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确定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定向培养司法行政系统专科试点,监狱管理和法律服务两个试点班已招录培养第一批53名学员。

六、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有新提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执业水平为目标,把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分批有序推进。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在抓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提高和整改落实的基础上,3至6月全省各设区市、县区司法局、福州泉州地区以外的监所单位,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学习讨论、查摆剖析,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按照司法部部署,去年10月以来,扎实推进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省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意见,召开了律师事务所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座谈会进行部署安排,目前已顺利结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继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系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政法工作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系统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演讲比赛和巡回宣讲活动,全系统13490多名干警参加了《读本》的测试考试,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100%,优秀率达到90%。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意见,完善了全省司法行政各级领导班子各项学习制度,不断打牢推动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量化考核评估,组织对全省监所班子工作情况进行考察调研,并进行了厅管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工作。对厅直机关和劳教系统37名处级干部进行选拔任命,对监狱系统12名正处级干部进行调整交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制定下发了《2008—201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突出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处置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教育、心理咨询等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全系统共举办培训班465期,培训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18620人次。其中,省厅举办两期厅管干部和一期中青年干部读书班。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有效推进。全面推进监所单位一把手“六个不直接分管”、纪检监察部门“六个直接监督”、《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加强对监狱劳教单位重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的意见》等规定,重点围绕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组织了对仓山监狱、莆田监狱等多个监狱、劳教所、厅直单位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全系统近万人次接受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新提任的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共对3批对21名新任厅管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建立9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监狱劳教单位重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反腐倡廉制度。对17个基层监狱单位的党委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2008-2009年上半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监狱劳教单位一把手“六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组织述职述廉257人次,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去年以来全系统共开展各类经济责任审计7批次,涉及金额2.5亿元。建立全系统副处以上干部廉政档案,为教育、监督、管理、奖惩和选拨、任用干部提供可靠的依据。组织开展对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加大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我省司法行政部门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取得了新的提高,去年全省共有3个司法行政机关在民主评议活动中进入前五名。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管理,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年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67起96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党建创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五好党支部”争创活动,广泛开展“奉献海西先锋行动”,始终扎实抓好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争创工作。落实“三级联创”制度,按照“六个好”的目标要求。举办了以“优化作风、忠诚履职、科学发展、服务海西”为主题的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论坛,受到党直机关党建调研组的高度评价。加大律师行业党建力度,全省律师行业共成立3个党委、6个党总支、102个独立党支部和25个联合党支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党组织向全省65家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选派了党建工作联络员,使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均达到100%。同时,加强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活动,省厅成功实现省级文明单位的蝉联。省女子监狱、女子劳教所、厦门劳教所被评为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全系统记个人三等功33人次,获省部级以上表彰集体15个、个人68名。

去年我省司法行政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监狱劳教场所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还需要在进一步排查整治。二是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矫治工作还需要继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改好率。三是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化、社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调解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司法行政三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执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解决司法所助理员编制不足、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瓶颈问题上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六是法制宣传在深度和实效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0年是全面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司法行政工作既有全国全省发展环境的持续向好、物质保障条件持续改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持续向上的发展态势等有利条件,又面对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严峻形势,面对加快推进海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紧紧围绕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海西建设、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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