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0-01-02 11:51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7821670

  负责人:胡中才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