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承办以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其派出机关,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的行政应诉案件、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以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监督案件;承办未经行政复议的以省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联系电话:87600671
负责人:连燕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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