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心泉意” 定纷止争!泉州市打造“123行政复议泉化解”工作模式
来源: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3-09-21 10:28

近年来,泉州市司法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标能动复议要求,聚焦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着力打造“123行政复议泉化解”工作模式,即围绕“一个目标、两个抓手、三个结合”,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2年以来,市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8件,办结520件,其中受理394件,审结371件,经行政复议后起诉的案件仅62件,458件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化解率达88.07%。 

一、
锚定一个目标: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新要求、新期待,泉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作为行政复议工作首要目标,树立调解优先、有错必纠理念,办案过程中既贯彻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原则,实行简案速调、难案精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作用;又严格依法办案,加大监督纠错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制度目标。 

二、
强化两个抓手: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 
 

 

围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目标,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机制建设,为定纷止争奠定人才基础和强化制度保障。 

(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机关内部调配、转隶外调等多种方式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办案经验及调解经验丰富的优秀人员充实到行政复议队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由3人扩充至12名。对标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尤其是行政争议化解培训,针对行政争议特点,围绕常用法律法规、化解方法与技巧以及案件办理难点、堵点等内容,通过以案释法、案件点评等形式,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化解争议能力。 

(二)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泉州市司法局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目标,不断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提供强有力保障。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建成集立案接待室、听证审理室、调解室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行政复议便民场所,墙面“工作流程图”“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等内容一目了然,时刻提醒工作人员文明服务、热情接待、平息申请人怨气。制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试行)》,建立听取当事人意见制度,优化审理方式,通过听证审理、现场勘验等方式,实现听取当事人意见全覆盖,充分保障当事人话语权,畅通与当事人沟通渠道,为实质化解争议提供对话平台。  

三、
探索三个结合:立案受理+调解、案件审理+化解、监督履行+息诉 
 

 

泉州市司法局将化解行政争议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探索立案受理+调解、案件审理+化解、监督履行+息诉。 

(一)立案受理+调解。实行立案引导,把调解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立案环节对申请人的释明、引导、分流、甄别作用。立案前均进行研判,对争议不大的案件,指导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积极沟通的同时,尊重申请人自愿原则,采取面对面、背靠背方式,有的放矢地引导当事人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以及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调解。调解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天,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受理。2022年以来,立案环节调解成功,申请人撤回申请的达63件,占调解总数42.86%。 

(二)案件审理+化解。审理过程中,承办人员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聚焦重点领域和民生案件,对涉及征迁补偿、生态环境等矛盾较为突出的案件充分发挥监督功能,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对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做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增强其法治获得感。创新审理方式,积极借力听证审理+化解、现场勘验+化解,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依据并无不当的案件,主动向申请人摆事实、讲道理、普法律,提高其对具体行政行为接受度进而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行为确有不当或违法的案件,约谈被申请人,指出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自行撤销或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2022年以来,审理环节作出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57件(其中制发意见书、建议书6件),以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而终止结案的达84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141件。 

(三)监督履行+息诉。秉承“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是终点”理念,结案后,耐心答疑、明法说理,向当事人释明复议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让当事人的疑惑消除在行政复议阶段、矛盾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减轻当事人诉累,达到息诉罢访目的。2022年以来,458件经复议后的案件实质化解,未进入诉讼程序。对申请人不服下级行政复议机构作出的驳回或不予受理决定而提起层级监督的,严格审查,依法告知。2022年以来,办理层级监督案件依法作出告知37件。对有履行内容的行政复议文书,承办人员定期排查梳理,及时进行跟踪,做到谁办案谁跟踪,保证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且在抓好督促履行的同时引导行政机关妥善处理争议,对当事人提出和解的,积极评估案件情况,抢抓审结后提起诉讼前的窗口期,及时开展化解工作,促进争议实质化解。

今后,泉州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上花功夫、下力气,推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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