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岭司法所:“法”“景”融合 推动法治文化阵地遍地开花
来源: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3-10-16 15:11
  近年来,东岭司法所坚持把法治文化阵地作为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的有效载体,积极探索“法”“景”融合新方式,着力打造集“教育性、观赏性、实效性”为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有效发挥了“有形”阵地的“无形”作用,使法治观念“润物细无声”地渗透到群众日常生活中。 

  “精品化”建设 打造法治文化新名片 

  东岭镇许山头村立足乡村振兴战略,以巩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果为抓手,盘活100多亩土地,多方筹集400多万元资金,因地制宜建成法治文化广场。该广场在建设中融知识性、文化性、艺术性为一体,巧妙融合历史名人、法治典故,赋予广场文化生命力,“家庭·家教·家风”主题教育基地、党建文化长廊等建成,又进一步提升了广场区域功能和文化渗透力。广场内,法治文化墙、宣传栏、石雕等设施上的法治元素随处可见,成为一个集法治宣传、文化教育、文体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文化广场。 

  “集群式”覆盖 构建法治阵地新格局 

  东岭司法所坚持因地制宜、资源共享、环境协调的原则,充分利用各村现有场所、设施,以突出法治主题、传播法治理念为主要内容,先后提升打造15个覆盖广泛、主题突出的法治宣传实体阵地。位于镇区中心的东岭村法治小广场,将法律知识、法治元素有机融入到了石凳、标识牌等实物中,让过往群众获得直观学法载体;小坵村、荷山村、三村村等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坐落在乡村院落间,将法治文化建设同美丽乡村宜居环境建设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彩绘文化墙、打造宣传长廊,让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家门口”普法 拓展法治惠民新平台 

  东岭司法所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和贴近群众生活圈的位置优势,通过宣传长廊、法治标识牌、法治长椅等载体,用简洁的文字语言和图片宣传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以法治广场为载体,先后开展宪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10余场,惠及3000余名群众,充分营造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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