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联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市县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4-01-15 17:09
  2024年1月10日下午,福州市市县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市司法局举行揭牌仪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新文,市中院副院长张杰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市司法局副局长庄晶萍、铁路法院副院长石东、各县(市)区法院和司法局分管领导、高新区管委会政法办分管领导等出席仪式。 

  市司法局庄晶萍副局长介绍,成立覆盖市、县两级的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也是增强府院联动实效、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有力举措。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分设在两级司法局,由两级法院、司法局及各行政机关派员参与调解。

  市中院张杰副院长在发言中指出,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要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突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衔接。一要把握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深刻认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转变行政审判司法理念,全力推动“全流程”调解工作形成实效;三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四要规范调解中心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化解工作的有效性;五要以调解中心实现纠纷化解力量的聚合,深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制度衔接。 

  市司法局唐新文局长指出,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是我市在健全完善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多元解纷机制的又一创新举措,标志着福州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迈出了关键步伐,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创新“主动靠前、多元整合、实质化解”的行政争议解决模式,切实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唐新文局长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切实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机制,深化与两级法院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构建完善全市行政争议联动大调解格局,提升行政调解“柔性”治理的温度。 

  福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揭牌后,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法院分管领导分别为各县(市)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揭牌。 

  福州市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将以行政复议为纽带,连接府院协调联动,创新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模式,将行政争议更多地导入诉前协调轨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提升福州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新的贡献。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