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关于促进未成年司法保护的建议》(第1237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普法责任落实。我厅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将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纳入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纳入每年度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推动全省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每年度制定印发《福建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点省直机关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责成重点省直相关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明确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内容和工作安排。二是深化主题宣传活动。会同省教育厅、省检察院、省法学会等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学宪法讲宪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指导全省9118所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了“法治副校长”。针对《民法典》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组织全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情暖童心·法治护航”等主题宣传活动,启动“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联盟”共建模式,对接帮扶福州市仓山区随迁困难农民工子女,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以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题,联合省妇联积极开展“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 让孩子健康成长”的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创新打造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出品“蒲小法”为形象代言的“蒲公英”动漫产品,原创制作推出《守护少年的你》之《校园欺凌篇》《电信诈骗篇》《守护心灵篇》等“蒲公英”普法微视频,制作拍摄《家庭教育促进法》系列动漫微视频,原创制作发布了“蒲公英”普法主题歌曲、标识、服装、帽子、手提袋、微信表情包等一系列法治文化产品,增强了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配合相关立法工作。贵厅向省政府申报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改),已经列入2022年省政府立法计划地方性法规预备项目。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厅做好《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改)的立法前期准备调研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抓住青少年普法重点对象,全力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我省“八五”普法规划“十个一”重点项目,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安全自护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治宣传工作纳入2022年度福建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宪法宣传周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发挥“福建司法”为龙头的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借助“报、台、网、端、微、屏”等普法载体和平台,开办专栏、专刊、专题节目,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陈龙
联系电话:0591-87527795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