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0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2-04-27 16:37

  傅丽云代表: 

  《关于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建议》(第1004号)收悉,您的建议由我厅主办,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妇联协办。现答复如下: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是各地各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对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推进法治福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促进工作,2020年7月由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家庭教育促进法》公布施行后,2022年1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召开福建省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作推进会。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卫健委、省妇联等23个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责分 

  工》,全面细化明确各部门履行家庭教育的法定职责,有力推动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贯彻落实。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您提出4个方面的宝贵建议,目前我厅已全部予以部署安排,并逐步予以落实。一是加强工作总体谋划部署。把家庭教育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把家风家教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纳入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纳入《2022年福建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二是深化家庭家风家教建设。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组织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法律进万家”等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福建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织开展省司法厅“巾帼同行·心享荟”系列活动之“巾帼148”成立仪式暨讲家风家训家教故事专场活动,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治宣讲。三是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全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连续开展四届“情暖童心·法治护航”主题活动,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寒假期间,以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题,联合省妇联开展“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 让孩子健康成长”的主题宣传活动。四是丰富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打造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出品“蒲小法”为形象代言的“蒲公英”动漫产品,原创制作推出《守护少年的你》之《校园欺凌篇》《电信诈骗篇》《守护心灵篇》等“蒲公英”普法微视频,制作拍摄《家庭教育促进法》系列动漫微视频,原创制作发布了“蒲公英”普法主题歌曲、标识、服装、帽子、手提袋、微信表情包等一系列法治文化产品,增强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内容,发挥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进行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我厅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一)加强协同推进,强化普法责任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2022年福建省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重点省直机关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协调指导和密切配合我省教育、卫健、妇联等普法责任主体开展面向公众的普法活动,通过打造“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督促各单位把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德治共建共创。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会同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妇联等部门,科学编制《福建省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协助省教育厅、省妇联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的编写出版和宣传。加强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的品牌建设,组织全省2.38万余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开展“法律进万家”“法律进基层”等主题实践活动。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力争年底50%的行政村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织全省开展“巾帼148”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围绕家庭暴力、拐卖妇女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深化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主题宣传,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组织全省开展2022年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将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治宣传纳入活动内容。持续开展第五届“情暖童心·法治护航”主题活动,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深化“法律进学校”,联合省教育厅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作用,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题的法治宣讲、班会、晨读、演讲、模拟法庭、手抄报等活动。协助省妇联持续开展“百千万家教公益大讲堂”和家教名师巡讲等活动,引导父母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四)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发挥“福建司法”为龙头的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借助“报、台、网、端、微、屏”等普法载体和平台,开办专栏、专刊、专题节目,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提升做实“闽姐姐空中家长学校”“茉莉姐姐”等线上线下家庭教育、心理咨询指导服务平台,运用有奖知识竞答、以案普法、主题征文等方式,持续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解读,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福建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评价表》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林珊 

  联系电话:0591-83762125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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