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
我厅收到《关于加快福建省“以竹代塑”的建议》(第1554号建议)后,经认真组织研究,办理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该建议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确有必要。多年来,塑料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经在全社会达成了共识,国家高度重视防治塑料污染问题,在立法层面予以明确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此外,还以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式推出限塑令和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等。
我厅将配合贵单位以及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共同开展必要的立法前期调研工作,争取早日将有关以竹子等绿色、低碳、可降解的材料替代塑料的规定列入我省的立法计划或者在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的立法中予以具体体现。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李欣
联系电话:0591-83968932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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