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3-03-03 16:48

  省民政厅:

  《关于清理“社区万能章”需先管住索要证明的“手”的建议》(第1055号),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部署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司法部组织福建等13个省、直辖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探索建立“减证便民”的长效机制。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减证便民”的重要举措,我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2018年以来,经过认真梳理,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福建省实施的证明事项提出了629项清理建议;取消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及其办公厅规范性文件,以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各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628项;其中取消涉及民政部门的证明事项18项,包括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二)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于2019年6月1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司〔2019〕109号),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根据上一轮清理结果,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对于取消的证明事项涉及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修改、解释或者废止;对于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事指南等。同时,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动态调整、及时公布清单,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福建省作为全国首批13个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省份之一,于2019年5月底在福州市开展试点工作。我厅于2020年10月底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同时,制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工作流程、分类核查办法的参考范本,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各地各部门已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5447项,其中民政部门为230项,主要涉及户籍管理、社会保险等领域。

  正如代表所提,虽然近年来“社区万能章”有所减少,但是确实还存在一些“奇葩证明”现象。下一步,我厅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结合代表的建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工作。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及时跟进国家层面的清理情况、改革措施的实施情况,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证明事项相应动态清理、调整;建立证明事项的清理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组织各地各部门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持续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林 熠

  联系电话:0591-83760659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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