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4-03-07 14:59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陆盛彪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的建议》(第1012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陆盛彪代表在建议中聚焦地方金融监管缺乏上位法依据、监管范围不够明晰等问题,提出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地方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构建权责清晰、责任明确、科学合理的央地金融监管体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目前,国家层面对地方金融监管的制度体系构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务院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国务院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部门规章《典当管理办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另一类是规范性文件,由相关国家部委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管。地方层面也分为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省高度重视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工作,2020年我厅与贵局共同推进《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条例》已于2022年5月27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金融发展与服务、非法金融活动防范与处置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条例》的出台,为我省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职能分工,积极了解掌握国家层面开展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的信息,结合我省实际做好涉及地方金融监管方面法律、行政法规立法征求意见的反馈。如国家层面制定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方面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局适时开展我省相应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改工作,以良法善治规范我省地方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陈静 

  联系电话:0591-83960879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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