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1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4-03-07 15:53

  省委政法委: 

  陈明月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建设的建议》(第1416号)已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是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预防涉外商事纠纷,努力满足企业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更好地服务企业“走出去”。 

  二是稳妥回应境外法务机构合作意愿,争取政策支持海丝沿线国家(地区)仲裁等法务机构在福州片区设立代表机构,鼓励福州片区法务机构赴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合作,促进法务资源互联互通。 

  三是指导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不断优化功能设置和服务设施,让回国创业工作的闽籍侨胞侨企和在外闽商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是引导福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驻福州片区,参与企业合规审查、知识产权、国际投资贸易、破产重整、资本市场等法律业务,为闽籍侨商在国内投资兴业和在外闽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陈荣 

  联系电话:0591-87531001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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