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5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4-03-08 17:05

  省公安厅: 

  陈健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各地远程视频提讯(会见)平台建设的建议》(第1756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通过联合发文、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持续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和律师执业环境改善,努力探索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的有效路径,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得到了较好保障。 

  贵厅高度重视律师会见权利保障,2020年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保障和规范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大型以上(含)看守所设置快速会见室,安排不超过30分钟的会见申请”,推动了我省看守所律师“会见难”问题的逐步解决。对于有的看守所部分措施尚未落实到位的问题,2023年我厅提出“全省看守所设立律师快速会见室”“提高讯问室利用率”“建立律师会见网络预约平台”等建议。贵厅吸收了我厅意见,并采取将所有空置会见室和讯问室集中时段全部用作安排律师快速会见、建设快速会见工作机制、指导福厦泉等地特大型看守所开展律师会见互联网终端预约和电话预约工作等措施,我省看守所“律师会见难”得到极大缓解。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立足职能,积极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开展情况调研。联合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深入律师事务所开展走访调研,了解我省律师开展会见工作和执业保障情况,收集律师对远程视频会见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有关部门。二是全力提供协助。在漳州部分地区已开展远程视频提讯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远程视频提讯(会见)平台相关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参与规范和完善有关程序、流程、技术标准等,切实提高远程视频会见的实效。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会同省律师协会持续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会商解决远程视频会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新型提讯(会见)模式,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董  波 

  联系电话:0591-87863320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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