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4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4-03-08 10:45

  省委编办:

  周春海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建议》(第1849号)已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全面依法治省战略基层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持续规范镇街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一是提高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出台《福建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福建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编号规则》等文件,明确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部门,梳理形成包括18个领域398个检查事项的镇街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有效提升镇街行政执法承接力。二是推进镇街行政执法数字赋能,建成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包含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执法公示3个核心系统,8个创新应用和9个业务场景功能模块,配套研发移动执法端、移动服务端,为镇街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提供信息化支撑。目前,全省所有镇街均实现线上办案,办案总量达20548件。三是提升镇街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开展镇街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42场次和乡镇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1.4万人次,累计为镇街制发行政执法证件9243本,严格落实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有效配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力量。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结合代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提升镇街行政执法承接力:一是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和工作会商机制,有力有效推动任务落地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二是持续推广执法平台运用,推动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全面纳入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办理,推进“闽执法”考试系统上线运行,实现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常态化,充实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三是用足用好考核“指挥棒”,加强与省效能办沟通协调,推动将各地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考证积极性;四是深入推广镇街片区联合执法,整合基层执法力量,统筹执法队伍,依法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不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陈振东

  联系电话:0591-83724714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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