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7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4-03-08 10:49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人大代表罗付灵提出的《关于“以零工‘小市场’助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大民生’”的建议》(第1774号)已收悉。我厅协办意见如下:  

  省司法厅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法治宣传工作,将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安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与高校大学生的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福建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点省直机关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推动重点省直相关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明确普法宣传内容和工作安排。近年来,省司法厅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与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闽委法办〔2022〕13号),全省先后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厦门大学支队、福州大学支队等志愿队伍4300余个,“蒲公英”志愿者13.6万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万场次,服务超5000万人次。省司法厅联合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学院、阳光学院等高校,组织大学生“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成立十支志愿普法队伍,分别赴三明、泉州、福州等十个区市,开展系列普法宣传。省司法厅、省妇联、福建师范大学等主办“巾帼148 守护她青春 一起向未来”女大学生成长发展与权益保障主题民法典宣传活动,宣传普及保护妇女权益方面法律法规,维护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省司法厅、省教育厅联合在全省高校持续组织在校大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罗付灵代表提出的建议,结合司法行政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的作用,推动重点省直相关普法责任单位深入高校,开展涉及高校大学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二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及时发布高校大学生相关典型案事例,使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三是开展“蒲公英”进校园专题普法活动,加大培育高校“蒲公英”,创新“普法+心理教育”模式,增强高校毕业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奋力打造新时代高校“法治高地”,持续加大对全省高校属地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力度,探索实施高校法律明白人品牌培育工程,帮助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最新就业创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康积极的就业心态,警示毕业生远离“求职陷阱”,切实维护好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591-83762125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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