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5-03-03 11:08

  省教育厅

  张徐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加强自然教育的建议》(第1853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张徐生代表提出加强中小学自然教育很有必要,具有意义,通过自然教育可以提升中小学对自然的敬畏和保护意识有助于培养他们的合作精神探索精神健康的人格。

  关于完善自然教育的立法,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有关规定,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申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完善自然教育的立法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开展调研,充分研究论证,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启动相关立法程序,我厅将密切配合贵厅开展工作。

  关于制定相应安全法规,《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修改)已列入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地方性法规项目的审议项目。目前,我厅正会同贵厅研究修改《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我们将认真研究张徐生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充分论证,积极推动法规的修订工作。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陈龙

  联系电话:0591-87527795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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