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022124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2-04-02 19:09

  省发改委: 

  《关于完善建立家政保姆市场管理规范的建议》(第2022124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家政服务业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发展家政服务业对于促进消费、改善民生、扩大就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加重,家政服务业需求更大。当前,家政服务业存在以下问题:家政服务市场不够规范,服务质量差、消费者不放心、家政服务人员不安心现象突出;家政服务企业“小、散、弱”特征突出,行业准入门槛低;家政服务在服务标准、服务价格、服务保障等方面无章可循等。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规范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各地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温州市制定了《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我省对此非常重视,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家政服务业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商务厅、财政厅、人社厅、妇联等七部门印发了《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业稳步发展的若干措施》,省商务厅、民政厅、妇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示范性家政服务站活动的通知》。 

  推动我省家政服务业的立法,是民生领域的一项创制性立法工作,对落实国家有关要求、促进我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等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家政服务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推动家政服务业长远发展。我厅将积极配合民政、商务、发改等部门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我省家政服务业现状及存在问题,借鉴外省经验做法,围绕健全监管体制、明确服务标准、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立法意见,待时机成熟时,将家政服务立法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按照立法程序开展制定工作,促进家政服务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推动家政服务业长远发展。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肖晋瑜 

  联系电话:0591-87862965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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