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304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3-06-06 10:13

   林群慧委员: 

  《关于扩大台籍律师执业范围,搭建高效涉台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第20223043号)由我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办理。现答复如下: 

  福建长期重视闽台司法合作交流工作,不断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借助各种渠道和平台,促进两岸司法交流与合作,扩大法律服务对台开放。 

  一是创新台籍律师在闽执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部署要求,制定我省落实扩大法律服务对台开放“三项措施”,率先开展台湾律师事务所设立大陆代表处试点,先后引进11家台湾律师事务所在闽设立代表处,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开展大陆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核准设立2家联营办公室;开展大陆律师事务所聘用台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试点,聘用25名台湾律师担任我省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目前,全省共吸收26名取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积极做好涉台司法互助工作。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我省法院作为与台湾地区业务主管部门联络的二级窗口,负责转递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司法互助案件、以送达为唯一目的的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以及初步审查海峡两岸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省法院通过制定规范文件、建立联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等举措,扎实推进涉台司法“四化”建设(审判专业化、互助规范化、服务精细化、交流常态化),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区际司法协助管理平台”上线以来,审核办理了两岸司法互助案件1.5万余件,其中,绝大多数为送达文书类案件,案由集中在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019年,省法院率先出台“司法惠台59条举措”,其中第17条和第47条专门规定台湾律师诉讼代理手续的简化以及依法保障台湾律师执业权利,鼓励台湾律师参与调解,参加司法实务研讨会、司法实习、座谈交流等,推动两岸司法交流常态化。 

  三是改善台籍律师在闽执业环境。2017年9月,司法部印发的《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将台湾律师在大陆执业范围拓宽至五大类237种民事案件。我厅专门在12348福建法网开设“涉台港澳法律服务之窗”,通过互联网平台为闽台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与诉讼服务。在厦门、漳州、泉州、平潭等台胞、台企聚集区,设立涉台调委会41个,积极吸收台湾律师担任福建的基层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维护台胞、台商、台企合法权益。目前,全省有台胞调解员120名、陪审员93名。 

  目前我省涉台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也确实存在如您建议中所提出的两点问题:一是现有制度无法打破两地之间的法律服务壁垒,导致取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的台籍律师执业范围与其实际执业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业务拓展遇到较大的困难;二是内地和台湾在法律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裁判文书互认与执行等司法合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障碍,导致相关争议的处理流程多、耗时长,效率低下。 

  一、关于开展“双证闽台律师”试点和适当放宽闽台律师在闽执业范围的建议 

  经向司法部请示争取,司法部已同意研究拓宽取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执业的范围,但认为目前不宜开展台湾执业律师以特定方式取得大陆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今后我厅将继续向司法部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二、关于尽快探索通过闽台律师优化内地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司法合作机制建议 

  省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听取涉台司法互助案件数量较多法院的工作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强化培训指导。持续通过举办培训班及电话、工作群交流等方式有针对性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司法互助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推进平台优化。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台办沟通联络,推动平台优化升级,使其更有利于实操,并增设办理周期等统计分析模块,便于管理。三是深化司法合作。积极搭建两岸司法交流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完善交流制度,增进司法互信,健全两岸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机制,协调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统一认可范围。四是加强案件管理。推进涉台司法互助案件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确定案件权重系数,折合为基础案件数量,计入办案绩效考核成绩,提高办理司法互助案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关于为闽台律师在福建内地执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建议 

  我们将发挥福建对台的区位优势,推动有利于台湾律师来闽执业相关政策落地。一是搭建互动平台。组织涉台法治人才情况摸底,系统梳理我省从事涉台工作的律师情况和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借助福建台商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与台商协会的沟通互动,鼓励各台湾律师事务所驻闽代表处广交在大陆的台商朋友,推动代表处与台资企业建立“一对一”互动关系,为台湾律师事务所驻闽代表处与在闽台商、台企牵线搭桥。二是丰富交流形式。推动涉台法治工作和实践的衔接,遴选吸收台湾法学系优秀青年进入大陆公检法司等实务部门见习、实习或从事助理等工作,吸引熟悉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了解台湾实情的台湾律师参与涉台法治建设。依托东南法治论坛、海峡法学论坛、福建律师论坛等载体,鼓励我省律师积极撰写论文参加研讨,扩大与台湾律师界的交流。三是提高宣传成效。通过内地报刊、网站、年检考核公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荐台湾律师事务所驻闽代表处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发挥海丝中央法务区平台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社会对台湾律师事务所驻闽代表处、闽台律所联营办公室、台湾法律顾问的知晓率,推动闽台两地更多法律服务及相关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深化两岸司法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涉台法律服务水平,为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律师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林永辉 

  联系电话:0591-83798349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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