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仕建委员:
《关于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提案》(第20243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提案”直面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主题鲜明,内容翔实,分析透彻,建议合理,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针对性强,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把未成年人作为普法重点对象,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努力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列入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安排,把开展“关爱明天·蒲公英进校园”——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专项普法治理行动列入2024年福建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创新打造“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纳入每年度福建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责任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督,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落实普法责任。福建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经验做法在司法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培训班”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厦门市翔安区“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模式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
(二)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全省开展“蒲公英进校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一系列普法主题活动。结合5月份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在“5·25”学校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设置多个“普法+心理咨询”摊位,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航。联合省妇联主办了第七届“情暖童心、法治护航”暨“巾帼普法八闽行”主题活动,深入尤溪县联合镇联合中心小学,为乡村妇女儿童送去法治文化“大餐”。联合省教育厅连续组织开展8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连续6届荣获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最佳组织奖,参加宪法学习的学生参与率连续6年居全国前列。前往福州市仓山区、三明市尤溪县等地,关心慰问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持续开展“让阅读点亮梦想”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图书捐赠活动,让乡村儿童享受阅读的趣味。
(三)创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方式。全国首创“蒲公英”法治品牌,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普法,发展“蒲公英”普法志愿者14.3万余名,开展服务活动3.65万余场次,服务对象超过6000万人次。针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和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关爱帮扶、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打造原创“蒲小法”公益动漫形象及微信表情包,开发系列原创法治文化产品,制作推出《守护少年的你》等120余部普法微视频,推动普法工作由“政府主导”向“群众共创”延伸。2023年,组织全省高校共18支“大学生蒲公英”以及清华大学“蒲公英”队伍,深入全省农村基层地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拒绝校园暴力等法治宣传活动,受到广泛好评。“蒲公英”普法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在全国交流推广,省委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肯定,“蒲公英”法治品牌、普法公益服务平台获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四)推动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联合省教育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五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在全省中小学校实现“法治副校长”有效覆盖。实地调研福州第43中学(专门学校)教学情况,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设,指导全省3所专门学校法治建设和法治教育课程设置,指派法律专家、志愿者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协助省教育厅加强对“法治副校长”、法治师资队伍的培训,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讲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法治辅导。发挥“福建司法”等98个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发布涉未成年人法律法规普法内容,进行“以案普法”等宣传解读。全省建成59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现了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五)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化解水平。联合省妇联出台《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闽妇〔2012〕119号),在县(区)级普遍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并指导全省1100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和1.7万个村(居)调委会关注未成年人的矛盾纠纷化解。依托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联动处置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调解服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三十条措施》《福建省安置帮教实务指引》等文件,对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释前评估、人员衔接、档案交接等各环节予以细化实化,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厅将根据提案要求,立足职能分工,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因时应变、探索创新,让未成年人更好地理解法治、遵守法治,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广泛性。加大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全民普法力度,组织全省14.3万余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15.4万余名“法律明白人”等队伍力量开展“蒲公英进校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一系列普法主题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适时出台青少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整体落实。
(二)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针对性。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提升全省“法治副校长”工作质效,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聘任全覆盖。针对山区、农村等薄弱地区和专门学校,健全遴选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二是培训全覆盖。组织全省“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进行专门法治轮训,切实提升法治教育工作水平。三是规范履职全覆盖。建立“法治副校长”年度任务清单,激励“法治副校长”规范履职,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参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工作。
(三)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便捷性。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学法用法需求实际,创新“蒲公英+心理关爱”模式,加强与团省委的沟通协作,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衔接,试点建设西湖(左海)公园“蒲公英”普法移动驿站、海丝中央法务区“蒲公英”驿站,组织全省骨干“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对接学校、社区、乡村,切实为未成年人提供更高质量、更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科学性。主动担当作为,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课题开展深入调研,推动全省设立青少年法治研学基地,通过开设法治课堂、法治宣讲、旁听庭审、沉浸式普法体验等方式,提升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和互动性,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效。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参与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教育工作,担任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与教育部门、政法各家共同参与法治课程设计,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融入义务教育课程,筑牢学生法治观念、守法意识,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更加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作出更大贡献。
(五)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化解实效性。创新推广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调排分离”机制,即将矛盾纠纷排查主体和调解主体分开,“调”的专心调,“排”的专心排。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加强与省妇联的沟通协作,积极吸纳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加入未成年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巩固拓展寿宁县“校园枫桥”等调解品牌示范效应。持续深化“公调(警民联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关注未成年人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三十条措施和安置帮教实务指引,规范安置帮教工作流程,防范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
《福建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591-83762125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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