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3-05-26 16:25

  当事人陈秋发,男,汉族,1969年出生,大学文化,住福建省漳平市菁城街道          ,公民身份证号:                ,福建坤朗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508199310832513。 

  经查明: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9日作出(2022)闽0881刑初23号刑事判决,认为陈秋发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致交通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陈秋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5日作出(2022)闽08刑终356号刑事判决:1.撤销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2022)闽0881刑初23号刑事判决书,即对被告人陈秋发的定罪量刑;2.上诉人陈秋发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以上事实有龙岩市司法局关于提请吊销陈秋发律师执业证的报告(龙司[2022]83号)、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2022)闽0881刑初23号刑事判决书及法律文书生效确认书、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08刑终356号刑事判决书予以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陈秋发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依法应当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经集体研究决定: 

  吊销当事人陈秋发的律师执业证书。 

  本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本机关将依法注销陈秋发的律师执业证书。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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