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服刑人员劳动奖励标准翻番:三千人将劳动所得补偿受害者
来源: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网站办 时间:2018-08-07 17:40
   昨日,一名在泉州监狱服刑的贵州籍罪犯将自己在狱中劳动改造得到的奖励金3600元寄回了老家,说这是靠双手劳动得到的钱,要给孩子交学费。这是最近福建提高服刑人员劳动奖励发生的一个喜人变化。

  今年以来,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从调动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出发,把加大服刑人员劳动奖励作为推进“阳光工程”、施行柔性执法的重要举措,将服刑人员劳动奖励发放总额由2017年的6000万元提升到1.3亿元。

  劳动奖励这样使

  服刑人员劳动奖励分为狱内生活开支和出狱生活储备两部分,狱内生活开支可用于狱内消费、改善生活,占70%;出狱生活储备待罪犯刑满时一次性发给个人,可用于弥补家境困难的罪犯刑满后创业就业经费不足,占30%。

  劳动奖励翻番以来,福建监狱服刑人员的改造发生了喜人的变化,他们中:有的用劳动奖励交罚金。全省监狱先后有3000多名服刑人员将自己双手劳动所得用于缴纳罚金补偿受害者,以此表达忏悔。有的用劳动奖励接济家庭全省监狱先后有50多名服刑人员将自己的劳动奖励金寄回家中给孩子交学费,300多名服刑人员将自己的劳动奖励金寄回家中接济家庭,用于家庭受灾、亲人生病,少的3000元,的5000元。有的用劳动奖励点餐加餐。服刑人员的伙食有国家规定和财政保障的实用量标准在标准之外,服刑人员可以使用劳动奖励金为自己点餐加餐,适当提高生活处遇

    利好消息带来了众多新变化

  提高劳动奖励标准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每年可减轻犯属负担超亿元。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统计:按每年每个罪犯家庭平均负担罪犯零花钱2400元计,如果全省罪犯自食其力挣劳动奖励不要家庭接济,每年可为服刑人员家庭减轻经济负担1亿多元。近日,一位大妈来信称:原先每月要接济服刑儿子零花钱300元,自从监狱提高劳动奖励以后,儿子再也没向家里要过一分钱。刑释人员生活更有保障。一些罪犯刑满释放后,受到客观和主观因素制约,需要一段缓冲期才能适应社会重新就业,在此期间,他们有可能因为找不到工作身无分文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而今,这种概率大大降低了。罪犯狱中的劳动所得,监狱只发给70%供个人消费,存30%待他们刑满时一次性发放,用于他们回归社会待安置期间生活所需。促进劳动技能的提高。随着劳动改造积极性的调动,服刑人员劳动技能水平水涨船高,为今后再就业打下了良好基础。每年,各监狱都会举办刑释人员就业推介会,邀请厂家进监招工,管教民警会认真介绍刑释人员改造表现,众多改造好的服刑人员纷纷被厂家聘用:河南籍罪犯吴某刑释后在晋江市某服装厂当技术骨干,贵州籍罪犯林某刑释后到莆田某鞋厂当了班长,江西籍罪犯曾某刑释后回家乡办起了自己的服装厂……

  社会各界肯定监管有温度

  福建提高罪犯劳动奖励以来,社会各界纷纷肯定这种做法是一个有希望的改造、有温度的监管、有公信的执法。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张翔指出:福建监狱依法给罪犯提高劳动奖励金,一方面有助于激励罪犯加深对劳动价值的再认识,进一步教育罪犯爱惜社会财富,促进自身对社会造成破坏的反省;另一方面有益于提高罪犯进一步学习劳动技能的动力,加强其刑满后融入社会的能力,帮助罪犯消除与社会的隔阂,促进罪犯由社会的破坏者转化为建设者。(张艺辉 李发迁)


改造明星减刑有加分 
 
老婆我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了

寄钱给孩子交学费

劳动奖励还可购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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