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老年人法律服务新途径,福建省开展“敬老月”活动!
来源: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时间:2020-11-12 16:50

  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福建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在重阳节前后,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疫’路爱同行·情暖夕阳红”“尊老助老·法援同行”“爱心敬老·情暖夕阳”“以法护老”等敬老活动,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各地深入社区、老年公寓向老年人送上节日问候,并开展老年人维权知识宣传。

 

  宣传活动突出三个内容:一是讲“法”,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告知老年人维权的方法与技巧。二是析“法”,针对大部分老年人生活中常遇到的房产过户、遗产继承、老人赡养等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说“法”,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老年人安全防范意识,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老年人,切实提高防骗和依法维权意识。

  各地向老年人发放了《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法律援助便民指南、以及印有“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环保购物袋等宣传材料,并为老人们送上法律援助便民卡及慰问小礼品。活动现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受理符合法律援助的咨询者,立即指派值班律师承办案件,方便了老人法律援助申请。

  

  近年来,福建省坚持“重点服务、优先服务”的原则,积极探索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服务的途径,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2020年1至10月,全省共为2196位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升级完善三平台,推动法援服务多样化 

  不断提升实体、电话和网络平台“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敬老文明号”作用,切实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援调对接制等制度,接待群众时做到耐心、热心、细心。鼓励推行异地受理机制,方便老年人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或选择任一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及法律咨询,让老年人享受零距离的法律援助服务。 

  健全维权网络,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构筑省、市、县、镇、村立体化、多层次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村居(社区)联络员作用,方便老年人快速寻求法律援助服务。继续坚持降槛扩面,将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所在县(市、区)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执行,明确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受理服务。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等紧急情形特事特办,审查条件符合后,先受理指派再补办手续,最大限度方便老年人维权。

  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直接指派给有爱心、有耐心、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有业务专长的律师办理。同时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跟踪检查,定时与承办律师联系,了解、跟踪办案进程,指派工作人员参加案件的开庭旁听,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践行“应援优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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