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制日报第一版刊登《为抗击疫情贡献一份法援力量》相关报道,报道福建省法律援助工作,转载如下:
讲述人:林舒雯(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2019年,我接到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递来的橄榄枝,成为那里的一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今年3月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经手了从业以来的第一起涉疫情法律援助案件。
重庆农民工龙某在福州某建材公司开泵车,他被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今年春节,龙某回乡过年,却因疫情被困在老家。屋漏偏逢连夜雨,没过多久,他又接到了公司因疫情经营不善裁员的电话。工资被拖欠,又丢了工作,龙某冒着健康风险回到福州维权,找到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了解到龙某的困难后,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他开启了“绿色通道”,从现场审核到受理不到半小时,当天便指派我来办理这个案件。
我对龙某的遭遇也很同情,知道他每在福州滞留一日,就要承受巨大的健康风险和生活成本。于是,接到指派的第二天,我便约见了他,同时开始收集证据。
在与公司方取得联系后,我了解到,龙某所在的建材公司一直未和其签订劳动合同,且拖欠2020年前两个月工资和2019年年终奖未发放。因疫情影响,企业现在已经陷入经营困难,这种情况下,要取得足额权益存在不确定因素和风险。
仔细分析案情后,我马上起草劳动仲裁申请书,及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为龙某主张拖欠的工资、年终奖等款项。
其间,我接到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建议。
法援中心表示,目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农民工都面临着生存困难,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希望我能优先考虑以调解的方式尽快定分止争,妥善解决好劳动纠纷。
为让龙某接受调解,我耐心向他解释,劳动仲裁从立案到开庭一般需要近两个月时间,并且双方都还有向法院起诉及上诉的权利,所以,当下的最优方案是通过劳动仲裁委组织双方调解,缩短维权时间和成本,为他争取到最大化利益。一番释法说理后,龙某欣然接受了我的建议。
4月21日,福州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集双方调解,我据理力争,当场出示了养老缴费明细表、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共10份证据,并向公司方阐述了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中的相关内容。
调解中,劳动仲裁委也劝说龙某和公司互谅互让,共克时艰,各自适当作出一些让步。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公司一次性向龙某支付调解款46000元。
得到了满意的结果,龙某第二天便踏上了返乡之路。5日后,我接到他打来的感谢电话,告诉我已收到全部款项,如今在重庆也找到了工作,全家老小生活都恢复了正常。
我也觉得很欣慰,不仅是因为自己帮助了别人,也因为自己履行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为抗击疫情贡献了一份法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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