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莅临福州市专项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7月29日,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敏夫、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杰鹏等一行5人,莅临福州市台江区、鼓楼区检查指导《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台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台江区司法局鳌峰司法所、鼓楼区温泉司法所、华大司法所,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及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组织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司法所负责人、工作人员代表和街道、派出所相关领导等进行座谈。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敏夫对福州市台江区、鼓楼区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王敏夫指出,《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社区矫正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的进步,对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制度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针对《社区矫正法》实施后的社区矫正工作,王敏夫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抓好普法宣传、加强学习培训。
二要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三要创新社会治理,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推进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发挥矫正小组、村(居)委员会、综治网格员等基层组织作用,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要坚持底线思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根据《社区矫正法》规定,优化管理模式,认真做好调查评估、报到登记、矫正宣告、考核奖惩等工作,重点加强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化、常态化管控,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
福州市司法局局长唐新文,台江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陈杰,鼓楼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晓彬等领导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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