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通知》(闽委〔2021〕11号)要求和省委尹力书记在省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开班式暨省委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2月8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动员会,厅党委书记、厅长邬勇雷对活动作专题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方式,是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是全系统广大干警进一步认清形势、查找短板、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
会议强调,“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扎实抓好“再学习”这个基础,弄清“学什么”“怎么学”“怎么用”;扎实做好“再调研”这个重点,明确方向、列出清单、摸清家底、确保成效;扎实抓好“再落实”这个关键,速度要“快”、措施要“实”、方法要“准”、作风要“硬”。
会议对扎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摆“花架子”、不耍“花把式”,求实务实落实,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要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意识,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三要把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与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四要及时总结、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推进会等形式,把典型经验和做法辐射开,起到典型引领的效果。
省司法厅设主会场,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全体干部、各监狱戒毒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各监狱戒毒单位、各设区市司法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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