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举办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班
来源:备案处 时间:2021-12-09 18:0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提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升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为法治福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12月8日,福建省司法厅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举办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庄天从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庄天从指出,新修订的《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备案审查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就如何贯彻落实备案审查办法,做好新形势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他讲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要站在正确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来认识备案审查工作;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备案审查工作要求;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加强业务学习,开拓工作思路,讲究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

培训班推选了3个设区市司法局、4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就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等工作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负责人、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芦颖对新修订的《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了专题讲授。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共433人,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厅机关部分同志等42人在省司法厅主会场参训;各市、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以及从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及司法办的同志,还有部分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从事相关业务的同志等共391人分别在各市、县(区)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分会场参训。

通过培训,学员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充分的认识,开拓了视野、丰富了知识,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间的交流进一步加强,为高质量推进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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