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2023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在全省集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福建法治文明建设。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
(二)深入宣传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三)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建设。
(五)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六)宣传服务经济大局、服务民企、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
(七)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在以上内容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重点宣传内容。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7日,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五、工作安排
举办2023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12月1日举办2023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拍摄制作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宣传片,邀请大中小学生代表、政法队伍代表、各行业领域“蒲公英”代表参与现场活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组织福建省202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12月1日举办202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颁奖活动,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福建省202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树立法治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全省统一开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蒲公英在普法”2023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群众性普法活动。12月3日举办“服务大局,服务民生——蒲公英在普法”2023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省级主场活动,现场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法演出活动,组织“骨干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发放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书籍,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人人参与法治宣传、人人共享法治成果的“蒲公英”公益普法行动。(省司法厅)举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12月4日在福州市工人文化宫广场举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宣传活动,现场播放我省枫桥经验专题宣传片,邀请“优秀蒲公英”“金牌调解员”互动交流,举办法治文艺演出等,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省司法厅、福州市司法局)开展“服务农企 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12月4日在福州市永泰县举办“服务农企 宪法进农村”省级主场宣传活动,现场举办法治文艺表演、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普法资料发放等,组织“律师蒲公英”“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等面向广大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提供涉农经济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举办“守护家庭 普法先行——福建省普法宣传进家庭巾帼志愿服务”活动。12月9日在福州市鼓楼区建华社区举办省级主场活动。组织各地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妇联组织、“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覆盖全省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乡村(社区),开展法律相关知识公益集市、法律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等,提高广大妇女和家庭对宪法、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能力,守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省司法厅、省妇联)开展“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评选活动。评选“蒲公英”普法十大创新案例和十大入围案例,培育“蒲公英”普法省级试点,选树各地各部门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活动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省司法厅)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12月7日在省港口集团开展“涉外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成立仪式,组织“涉外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宣誓,开展“一带一路”涉外普法活动,在港口集团物流信息大厦总部大堂举办港口集团宪法宣传周主题展,展示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省司法厅、省港口集团)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12月6日在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宪法进校园 蒲公英在普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现场播放宪法宣传视频、悬挂宪法横幅、摆放“校园蒲公英”普法成效展板等,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让青少年感受到宪法精神和法治力量。(省教育厅、省药监局)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宪法伴我行”网络有奖竞答活动。从12月1日起,以宪法为主题,面向全省职工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宪法伴我行”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省司法厅、省总工会)大力宣传全省各地宪法宣传周开展的活动情况。在《福建新闻联播》《第一帮帮团》、“福建发布”视频号、“海博TV”、省内最大的视频内容聚合平台“IPTV”等平台进行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8K户外超高清大屏上黄金时段刊播我省原创宪法宣传片;将2023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标语覆盖于福州全市地铁广告;建立#“蒲公英在普法”话题池#,发起、营造、参与宪法宣传周热点话题,提升用户黏性和增加用户活跃度,提升“蒲公英”普法的品牌影响力。(省司法厅、省广播影视集团)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机关干部实地参观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开展宪法宣誓,组织参观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福建的孕育和实践展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宪法权威,学习宪法精神。(省检察院、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指导有关地市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厦门举办“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骑手“送法进万家”活动;泉州举办首届泉州市“新时代法治先锋”颁奖仪式;三明举办“法治助力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暨宪法进乡村”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漳州、南平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抖音普法短视频创作大赛。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
六、宣传报道
(一)请各地各部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收听收看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省级媒体在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宪法宣传报道。各主流媒体要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请福建日报在“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主题刊发评论文章、刊登宣传信息。
(三)请省广播影视集团在“福建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报道,展现福建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做法和成效。
(四)请“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蒲公英在普法”学习宣传专栏。
(五)协调法治日报驻福建记者站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结合福建省“蒲公英在普法”工作成效推出专门新闻报道。
七、工作要求
(一)把握宪法宣传正确方向。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认真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基本经验以及在促进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突出宣传重点,准确宣传解读宪法,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是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是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压紧压实责任,明确相关参加单位,指导推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各项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以案普法弘扬宪法精神。
(三)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地方各级各类媒体要充分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报道,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断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统一开展“蒲公英在普法”专题活动,充分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性普法,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把宪法和法治元素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用好村(社区)公共文化阵地,组织法律顾问到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要着力提升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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