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度提请审议(制定)项目计划安排表》(见附件)一并印发,请各责任单位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时限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立法工作计划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共51项)
二、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共21项)
三、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
附件:2024年度提请审议(制定)项目计划安排表
附件
2024年度提请审议(制定)项目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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