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一)筑牢思想根基。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贯通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45次厅党委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153”工作机制,提请以省“两办”名义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等各类政治轮训5场次、1.3万人次,推动科学理论武装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强化示范引领。福建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审议年度立法计划、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等重要事项,部署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配备等重点工作,带头在《中国法治》刊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署名文章,推动将我省“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效能考核指标体系,引领全系统切实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工作的紧迫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注重统筹推进。提请召开2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推动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实施方案。评选命名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择优推荐3个地区和5个项目参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国率先推动将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政治监督范畴,率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100%。
二、紧扣中心大局,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
(一)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提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法治服务保障35条重点举措,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10条措施,推动修订《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政复议案例。成立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律师服务团,常态化开展“百所联百会”等活动,推动601家律所与916家商会、县级工商联建立合作机制,10个案例入选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
(二)服务闽台融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聚焦扩大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闽从事律师职业的执业范围、加强台胞台企权益保障等重点任务,统筹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法治保障工作。成立全国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涉台仲裁中心,出台《台湾地区仲裁机构在厦门设立业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得到国台办肯定并推介。
(三)助力对外开放。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建立3个涉外法治人才培训基地,举办第一届海丝律师发展论坛,海丝中央法务区新引入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中国海事和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等160个法务机构(项目),2030家法律服务企业入驻“海丝法务区·云平台”,累计为1.5万余家企业、超100万人次走出去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
三、规范权力运行,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程序化
(一)加强重要立法。聚焦重点、新兴和特色领域,精心编制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推动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等17项地方性法规,出台《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8部省政府规章,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二)加强审查清理。省、市两级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382件,提出审查意见112件。出台《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本指引(试行)》,明确11项90个审查要点。开展涉及民营经济、行政复议等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梳理审核2万余件,需要清理852件,已废止、修改454件。
(三)加强监督制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4条,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34件,办结率100%。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17129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位居全国前列,败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行政复议“5445”工作机制被全国推广。
四、聚力攻坚突破,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权威性
(一)提升执法水平。出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全省七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卷开展评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解决执法问题1430个、追责问责116人,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二)打造执法平台。牵头建成覆盖全省46条线、4113个执法单位、8.2万名执法人员的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动各层级各系统执法数据高度汇聚、业务高度融合、应用高度智能,获评2023年数字政府优秀创新案例。
(三)深化执法改革。出台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和案件编号规则,开展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等改革试点,梳理形成乡镇(街道)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涉及18个领域398个检查事项,推动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事项9500余项。
五、夯实基层基础,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新格局
(一)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9.3万件,比增28.3%,培育“边界枫桥”等24个系列枫桥品牌做法得到司法部、全国总工会等领导批示肯定并向全国推广;“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在浙江枫桥经验陈列馆展陈,三明明溪预防化解涉侨纠纷和宁德霞浦海上养殖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现代化。开展新时代福建“148”品牌创建“拓展深化年”活动,培育“148+法润商企”等8大类31个便民惠民利企系列品牌。办理公证业务64.3万件、司法鉴定13.7万件、仲裁2.8万件、法律援助9.3万件,免收法律服务费4.2亿元,挽回经济损失6.4亿元。连续22年实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零差错”。
(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长效化。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3.3万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3万场次,服务对象超5000万人。公布首批9个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名单,2个展览馆入选司法部《全国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掠影》,打造八闽红色法治文化带做法被全国推广,“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普法公益服务平台获评全国创新案例。
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如基层监所民警执法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涉外法治人才较为紧缺,法律服务发展不够均衡,等等。
2024年,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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