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6-03-05 16:46

  2025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工作要求,结合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思想引领,在学思践悟中把牢正确方向

  (一)夯实理论根基。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省司法厅党委带头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35次,举办“司法行政大讲堂”2期,政治轮训达1.1万人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专题辅导等活动4000余场次。推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业务培训班、专题研讨班2000余场次,参训近2万人次。

  (二)突出示范带动。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多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等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审议行政立法项目、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重要议题,亲自协调推进“闽执法”平台、海丝中央法务区等43项年度重点工作,在《民主与法制》周刊刊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署名文章,引领带动全系统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实。

  (三)注重一体落实。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省实施方案,坚持法治督察和示范创建“两手抓”,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纳入省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实现九市一区实地督察全覆盖,切实抓好156个发现问题整改;3个市县和3个项目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总数居全国第一方阵;我厅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二、坚持护航大局,在依法履职中彰显法治担当

  (一)保障经济发展高质量。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动出台民营经济、高质量充分就业等地方性法规。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77个审批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连续6年群众满意率100%。规范司法鉴定、仲裁等25个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动态调整律师电子证照1.9万余本。牵头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8条措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较2024年同比减少24.4万件,2个案例入选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开展行政复议护企专项行动,为企业挽回损失1.2亿元,《涉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报告》获省领导批示肯定。

  (二)助力对外开放高水平。承办首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推动设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厦门代表处,厦门仲裁委入选司法部首批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名单。出台加强涉外法治工作若干措施,联合福州大学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成立“服务跨境电商、对美贸易”工作专班,遴选100余名优秀律师组成法律咨询顾问团,护航企业扬帆出海。

  (三)促进闽台融合高标准。推动出台大陆首部促进两岸标准共通的地方性法规,积极协调台湾居民律师在大陆执业范围从5大类237项增至9大类299项。成功举办第十七届海峡论坛·两岸基层调解员联谊交流会,新聘任台胞人民陪审员、仲裁员、调解员等31名。建成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平台,验核比对台湾公证文书3156件、办理涉台仲裁案件200余件。

  三、坚持良法善治,在统筹兼顾中规范权力运行

  (一)立法精准务实。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科学拟定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完成15项立法项目审查。推动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平安建设等18件省级地方性法规,制定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4件省政府规章。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海上休闲船舶安全管理的省级规章;全国率先开展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立法;以“小切口”形式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破解成果转化难等问题。

  (二)制度统一协调。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印发实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动态清理办法,集中清理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省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137件,提出意见717条,采纳率超90%。出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规则,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56件,纠正问题文件17件;审查公民申请建议27件,提出修改意见10件。

  (三)决策科学民主。牵头制定《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建立决策统一审查机制,细化决策后评估等内容。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67件,办结率100%;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条,发布政策解读7条。发挥复议监督纠错功能,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1761件,纠错率呈逐年下降态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86%,居全国前列。

  四、坚持守正创新,在攻坚突破中提升执法质效

  (一)执法改革更加深入。会同省委编办全面梳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赋权事项从原来477项更新调整为286项,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深化“综合查一次”“片区联合执法”等改革,推动开展联合执法4936次,直接减少检查1万余次;纵深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2.3万余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数字赋能更加高效。持续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案件信息共享、双向移送机制,研发涉企执法、罚款分析、“扫码入企”等功能,设立“涉企行政检查”模块,累计办案超268万件,经验做法被中央深改委专刊推广,并在省委深改委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三)协调监督更加有力。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在厅法治督察处加挂“福建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并启用专属印章。联合省纪委监委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纠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9.6万余个,推动职能部门完善制度8163个,返还群众财物折合金额7.44亿元,经验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办推广。

  五、坚持法治为民,在精准服务中筑牢稳定屏障

  (一)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千所万会”大调解专项行动,化解各类纠纷45.2万件,推动在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社区)配备专职调解员1.16万余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新收案件2.56万件,90%以上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工伤认定纠错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二)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深化“法援惠民生”“根治欠薪”等系列活动,办理公证、司法鉴定等业务152万余件,法律援助免收服务费和挽回损失9.56亿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连续24年实现“零差错”。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圆满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2.3万场次。发展“蒲公英”普法队伍5335支、志愿者17.9万名,“蒲公英”法治品牌获评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和福建省改革优秀案例。“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入选全国智慧司法创新案例,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做法被全国推广。

  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新业态、新领域立法谋划还不够,部分领域行政执法质效有待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亟需加强,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标《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切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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