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1-0204-2013-00001
  • 文号: 闽司〔2013〕31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2013-11-0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 2013-11-06 16:45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县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2013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厅认真开展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我厅现有规范性文件55件。经清理,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49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

  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原主办单位适时进行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文下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9件)

  2.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

  福建省司法厅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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