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1-0204-2020-00185
- 文号: 闽司规〔2020〕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2020-09-04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安局、社会事业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交通与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