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1-0800-2025-00004
  • 文号: 闽司许决〔2025〕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2025-01-0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设立福建金海湾(同安)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 2025-01-08 16:27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设立福建金海湾(同安)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律师事务所分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