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1-0800-2026-00024
- 文号: 闽司许决〔2026〕2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2026-02-28
- 有效性: 有效
台湾广和两岸法律事务所:
本机关于2026年2月27日收到你所通过厦门市司法局提交的派蔡文彬为驻厦门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及材料。
经审核,你所提交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建省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台湾广和两岸法律事务所派蔡文彬为驻厦门代表处首席代表。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派驻首席代表相关手续。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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