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福建省司法厅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自《条例》公布以来,我厅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法制、服务部门为目标,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2009年调整充实了福建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了多级联动式推进政务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深入开展的工作体系。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省司法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修订任务分解到有关处室,强化责任意识。重点对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服务、法制保障和法律宣传等政府信息,由近及远,摸清底数,分门别类,进行了梳理和发布,努力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此基础上,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省司法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厅中心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努力做到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开展“五五”普法教育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与促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相结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为了进一步从制度机制上规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闽政办[2007]18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九设区市司法局都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与省司法厅网站链接,更方便广大民众查询。未开通网站的省监狱管理局和厅劳教局也利用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省司法厅还下发《关于启用新版公文处理单的通知》,修改后的公文处理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公文制发审签机制。此外,省司法厅还出台《福建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福建省司法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以及配套相关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了提升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掌握信息公开的知识和技巧,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省司法厅组织厅机关和省监狱局、厅劳教局相关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并通过福建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电视里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网络上有信息、群众心里有口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09年,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224条。其中法规规章3条,规范性文件34条,规划计划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类1条,行政许可类85条,招投标文件20条,司法行政要闻265条,基层工作动态139条,业务类信息1674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6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省司法厅把政府信息公开分为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工作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11类。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截止2009年12月底,省司法厅完成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关资料收集工作,共清理2003年至2009年各类文件4000多份,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布了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628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渠道是互联网,作为一个为社会公众提供司法行政综合业务信息服务的网站,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域名规范,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分类合理,维护更新及时,安全防护到位。特别是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后,其公众关注度不断增强,专栏的点击率已达到51245余次。除了以网站为主公开政府信息外,我厅还以报刊、广播电视和公告栏等方式拓展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宣传新的法律法规,为广大人民群众答疑解惑;通过在厅办公楼设置公告栏,及时公布和更新业务工作办事指南,方便公众查询有关事项,熟悉办事流程。此外,我厅还将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复印件按时报送省档案局和省图书馆,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查询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质量,省司法厅专门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并在厅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专栏,接受网上申请。此外,申请人还可通过传真、信函、当面等方式向省司法厅办公室提出申请。2009年,共收到1份申请,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已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底,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全年共投入4万余元主要用于网站改版、档案材料复印、设立公告栏等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方面,历年累计投入6万余元。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底,省司法厅尚未出现社会公众就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等需求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尽管2009年省司法厅在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需要边工作边总结;二是经费投入不足,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造成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健全制度,加强学习
省司法厅继续认真组织《条例》学习,吃透精神,明确要求,掌握规则,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建立建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2)创新途径,充实队伍
省司法厅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原则,结合《条例》要求稳步推进公开途径的创新,改善存档、检索、查阅所需软硬件条件。进一步优化栏目结构,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加强人员配备,加大经费投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规范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数据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224 |
4656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224 |
465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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