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1-02-11 09:45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福建省司法厅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报告将在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fjsf.gov.cn)上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电话:0591—83725435,传真:0591—83725062。

一、概述

自《条例》公布以来,我厅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法制、服务部门为目标,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通过厅门户网站资金信息专栏,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招标公告、中标公告、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性收费等信息86条,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加大各类计划方案的公开力度,定期发布年度规划,2010年整理公开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培训方案等信息共12条,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此外,在厅门户网上全面公开了16项审批项目名称、许可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过程图释、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期限、受理部门、监督投诉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办理业务,实现审批过程、透明结果公开。全年累计按时办结网上审批事项297件。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通过网上公告栏、要闻报道、最新文件、省政府门户网“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了司法行政工作有关信息,同时设置“政策法规解读”专栏,解读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社区矫正等法律法规信息11条,方便公众了解相关政策,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加大了网上审批、信息查询、公众参与、交流互动等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规定及时向两馆(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2010年度,通过厅门户网站主要栏目,发布司法行政要闻报道220条,基层动态167条,业务类信息2536条。截止去年12月底,网站提供10575名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56951名司法考试人员成绩、446家律师事务所、5167名律师、94家公证机构、408名公证员、96家司法鉴定机构、1212名司法鉴定人、41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94家法律援助中心的信息,以便公众查询。2010年共向两馆提供公开文件共110份(含CEB电子版)。新网站自2010年11月开通以来收到公众咨询35条,已回复33条;建议9条,已回复7条;厅长信箱28条,已回复26条; 投诉16条,已回复13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围绕便民利民,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上行政审批、审批结果公示、网上办事、公众参与、公开栏等,以及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把信息交给人民群众。2010年厅门户网站改版后,增加专题专栏、网上办事快速通道、场景式服务、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6项栏目,提供司法行政业务各类表格7大类41项下载服务,这些栏目的建设有效拓宽了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此外,为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及时向档案馆报送纸质文件和目录。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会议,及时督促审查,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承上启下、沟通协调的职能,使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全面、有序地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和流程,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如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科学界定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0年,省司法厅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条。其中政策、法规性文件41条,人事信息26条,资金信息2条,规划计划3条,行政许可类7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类2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4条,工作动态类12条。此外,收集整理并更新发布机构职能、人事、规划计划、资金等信息32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85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省司法厅把政府信息公开分为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11类33细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渠道是互联网、新闻媒体、厅办公楼公告栏、两馆查阅场所。作为一个为社会公众提供司法行政综合业务信息服务的网站,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域名规范,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分类合理,维护更新及时,安全防护到位。特别是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后,其公众关注度不断增强,专栏的点击率已达到58027余次。一年来,省司法厅严格按规定及时向两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查询途径。

此外,我厅还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宣传新的法律法规,为广大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如厅领导、处领导通过“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 栏目、福建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等直播节目与网民、观众交流互动,通过新闻媒体介绍省司法厅与百姓生活相关的工作职能,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2010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历年累计数2件),受理方式为当事人书面直接申请,主要涉及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所需文件和材料。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0年受理数为1件,因当事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已答复申请人,并向当事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内部资料等信息,不宜对外公开。如监狱、劳教系统部分信息,省司法厅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对省直部门的函件、内部情况通报以及明传电报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底,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全年共投入3万余元主要用于网站改版、档案材料复印、设立公告栏等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方面,历年累计投入8万余元。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省司法厅尚未出现社会公众就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主要存在问题:各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造成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厅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厅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推进力度,使全厅上下增强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学习借鉴其它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把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更好地服务公众。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本厅201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本厅2010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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