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4年,省司法厅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精神以及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形象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作用,促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14年,省司法厅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624条。其中公告公示297条、要闻报道301条、基层动态555条、人事信息114条、法规文件57条,其它有关监狱戒毒、司法鉴定、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工作、律师工作、法制宣传、党风廉政、司法考试等工作动态信息共5300条。
为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省司法厅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190份。
(二)全面加强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情况公开
一是加大对各类计划方案的公开力度,定期发布年度规划,主动公开了《2014年法治福建建设工作要点》、《2014年福建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服务省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等规划计划性信息18条。二是在省司法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充实并完善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了《图解: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深度解读四中全会之律师篇》、《<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三大立法特色》等关于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解读信息39条,方便民众了解相关政策。三是通过“民意征集”栏目公开《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四是根据今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增加了“福建省2013年度十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司法行政第一线·最美身边普法人”、“电视调解节目—《调解有1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14年身边的正能量,司法行政人风采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厅行政服务中心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7个专题专栏。五是根据司法行政年度工作重点,结合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全年开展三期关于司法考试、律师、司法鉴定工作的在线访谈直播,与网民互动交流,有效扩大我厅信息公开的影响。
《图解: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部分截图)
2014年8月28日,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俞建春就“我省律师工作政策解读和问题解答”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三)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全面清理省司法厅行政职权目录,认真编制行政职权目录,逐项绘制职权流程图。今年9月,根据闽政〔2014〕40号文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清理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留行政权力45项。其中,省级行使43项,实行属地管理2项。具体为:行政审批8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所有行政权力清单均公布在厅门户网上。二是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做好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设区市,部分事项调整为一般性行政或公共服务管理。审批事项由12项减少为8项。三是继续完善省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网上运行和处理,全年共办结审批事项1446件。同时规范使用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件。四是根据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中及时调整更新行政审批、一般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三大类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共26条,整理并更新审批申请表格及样表25份。五是认真做好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服务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和“互动交流知识库”内容保障工作,全年共发布有关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方面信息149条,修改办事服务事项28项,提供互动交流信息37条。
(四)持续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坚持加大对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力度,按照规定的内容形式要求,对我厅财政预决算、招标项目、中标结果、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及时进行公示。做到公布地点公开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正规化,重点项目专项化,有力地推进了资金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执行。2014年,通过门户网资金信息专栏、大厅显示屏、政务公开信息栏,累计公布厅机关、厅直单位、监狱戒毒系统等部门财政资金信息信息342条。
(五)大力促进人事信息阳光公开
进一步完善了我厅及本系统直属单位招考招聘、竞争上岗、人事任免、奖励表彰、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等人事类信息公开制度,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大楼电子显示屏、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人事信息192条,增加了人事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人事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要求,省司法厅每年及时印发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到监狱戒毒两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并与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和审核机制。同时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和流程,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真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保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今年,省司法厅继续积极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在“机构职能”中增加了“奖励表彰”、“职称评审”、“教育培训” 3个子栏目。二是进一步充实了厅网上办事快速通道、审批结果公示、场景式服务、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信息查询、基层动态、最新文件、图片专栏等栏目,以图文并茂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行政工作信息。新增各类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等数据3.7万多条,厅门户网随着政务信息量的增加,年访问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年点击率达237万次,日均近7000人次。三是进一步加大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咨询投诉、信箱建议等栏目公众参与力度,强化沟通反馈功能,实现公开与反馈的双向互动。全年通过“公众参与”互动栏目收到:厅长信箱253件、网上投诉52件、在线咨询248件、网上留言36件,共计589件,所有收件做到及时答复。
另外,省司法厅还注重发挥部门网站和新网络媒体的作用,依托司法厅手机网站、福建省法制宣传微信微博、福建普法网、福建省人民调解网、福建省律师协会网、福建公证网,着力打造政务公开平台,2014年,共发布信息1722条。
省司法厅手机网站(截图)
福建省法制宣传微信(截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通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10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9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69条、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5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3条,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47条);非公文类信息145条(统计信息81条、财政预决算12条、司法行政系统招标公告23条、中标公告17条、重点项目建设12条)。同时,通过福建省政府信息情况报送系统报送我厅应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19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省司法厅把政府信息公开按《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规定分为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信息、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11类43细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省司法厅门户网站。2014年,本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要求集中发布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年访问量为60156人次。
2、省图书馆、省档案馆公共查阅点。省司法厅每月及时将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复印件、电子版报送省档案局和省图书馆,将厅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所有链接或相应保障内容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多渠道方便公众查询。
3、厅办公楼电子公告栏。省司法厅通过在一楼大厅电子屏幕上发布人事任免、会议通知等各类信息。
4、厅行政服务中心电子公告栏和一体式触摸查询机。省司法厅提供台湾公证验核、法律援助、行政综合审批三项服务的办理条件及流程查询,同时提供窗口取号及服务评价功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我厅2014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为网上申请。
(二)申请办理情况
受理的6件申请中,4件受理件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予以答复并同意公开,2件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答复并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不予公开的2件申请中,1件涉及国家秘密,1件不属于省司法厅法定职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历年无累计金额。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省司法厅尚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未完全到位,主动公开意识较淡薄,认识上不足,行动上不到位,工作被动应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范围、内容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和丰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是形式上参与,没有真正形成协调配合的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强化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二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处室,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根据《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修改《福建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福建省司法厅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通过建章立制,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四是严格遵循透明原则、实效原则、服务原则。在具体工作中,注重把握这三条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不能对外公开的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不留“自留地”,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并与群众换位思考,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为群众解惑答疑。五是积极完善网站功能。2015年将对厅门户网站改版,积极推行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将对外公开的内容在政务网和互联网的司法厅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4年度,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90 |
563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90 |
561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6 |
1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6 |
14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6 |
18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 |
1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5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