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6-01-21 15:33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福建省司法厅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将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www.fjsf.gov. cn)上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电话:0591—83762122,传真:0591—83725062。

    一、概述

    2015年,省司法厅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精神以及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形象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作用,促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今年省司法厅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8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85条,非公文类信息8096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41条,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统计信息、招标中标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重点项目、应急管理、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移交两馆的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省司法厅2015年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185份。

    3.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根据今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厅门户网站增加“福建省最美身边普法人”、“福建司法鉴定”、“福建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微普法”5个专题专栏,发布信息3131条。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省司法厅按照“权力的取得要有据、权力的配置要科学、权力的行使要依法、权力的监督要到位”的要求,全面清理省司法厅行政职权目录,认真编制行政职权目录,逐项绘制职权流程图。今年8月,就厅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中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各处室根据最新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抓紧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一般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要求,省司法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司办〔2015〕14号),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到监狱戒毒两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并与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和审核机制。同时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和流程,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真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四)持续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坚持加大对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力度,按照规定的内容形式要求,对我厅招标项目、中标结果、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及时进行公示。做到公布地点公开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正规化,重点项目专项化,有力地推进了资金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执行。通过厅门户网站资金信息专栏、厅机关LED显示屏、政务公开信息栏,累计公布厅机关、厅直单位、监狱戒毒系统等部门招投标、重点项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83条。

    (五)大力促进人事信息阳光公开

    进一步完善了我厅及本系统直属单位招考招聘、竞争上岗、人事任免、奖励表彰、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等人事类信息公开制度,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厅机关LED显示屏、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政务网)、厅门户网站(互联网)公告公示栏和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准确提供人事类信息76条,增加了人事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人事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近年来,省司法厅注重发挥好网络媒体的作用,积极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依托厅门户网、厅手机网、福建普法网、福建人民调解网、福建律师网、福建公证网、福建司法学习微平台,着力打造政务公开平台。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工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在线访谈、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基层动态、最新文件、图片专栏、普法成果展、法制动态、八闽调解,调解视频等专题专栏予以公开,以图文并茂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咨询投诉、信箱建议等公众参与栏目,强化沟通反馈功能,实现公开与反馈的双向互动。厅门户网站自2010年改版后,随着政务信息量的增加、网上办事的便利、互动交流的频繁,年访问量呈明显上升趋势,2015年网站总访问量4814876人次,日均13191人次,同比增长102.8%。

2015年11月17日,福建省司法厅俞建春副厅长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就“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2015年5月22日,福建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吴鸣

就“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2015年6月12日,福建省司法厅法规和司法鉴定处副处长

陈小英就“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2015年11月12日,福建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处副处长

李善义就“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通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4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85条(人事任免15条、奖励表彰1条、职称评审8条、法规规章和规范类1条,行政许可7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87条);非公文类信息156条(统计信息68条、行政事业性收费7条,财政预决算8条、招标公告35条、中标信息33条、重点项目建设5条)。同时,通过福建省政府信息情况报送系统报送我厅应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185条。

    另外,省司法厅戒毒局通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信息有5条,其中公文类信息3条(规范性文件3条),非公文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2条)。通过办公楼显示屏和宣传栏公开的信息有27条。其中公文类信息2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5条),非公文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省司法厅把政府信息公开按《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规定分为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信息、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11类43细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省司法厅门户网站。2015年,本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要求集中发布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年点击量为78860次。

    2.省图书馆、省档案馆公共查阅点。省司法厅每月及时将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复印件、电子版报送省档案局和省图书馆,将厅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所有链接或相应保障内容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多渠道方便公众查询。

    3.厅办公楼电子公告栏。省司法厅通过在一楼大厅电子屏幕上发布人事任免、会议通知等各类信息。

    4.厅行政服务中心电子公告栏和一体式触摸查询机。省司法厅提供台湾公证验核、法律援助、行政综合审批三项服务的办理条件及流程查询,同时提供窗口取号及服务评价功能。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公众更好的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一是在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充实并完善政策解读栏目,下设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部门政策文件解读、其他政策文件解读3个二级子栏目,并充分运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报道等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全年共发布信息63条。二是为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在厅门户网站增加“图解政策文件”子栏目,全年发布信息40条。三是发挥手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影响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我厅201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其中网上申请14件,信函申请6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

    受理的20件申请中,7件受理件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予以答复并同意公开,3件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予以答复并同意部分公开,10件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答复并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不予公开的10件申请中,2件不属于省司法厅法定职责,8件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历年无累计金额。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省司法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省司法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对《条例》、《办法》没有学深、学透,主动公开意识较淡薄,认识上不足,行动上不到位,工作被动应付。二是公开方式不够丰富,公开程序存在随意性,公开范围未达到要求,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和丰富,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是形式上参与,没有真正形成协调配合的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责任追究力度不大,难于落到实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将完成厅门户网站改版,大力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加强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建立完善的制度,科学优化固化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办理方式,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引导公众正确申请政府信息,有申请必有答复,及时保存资料。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基础。尽快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目的就是要让各处室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内部的监察检查力度,行政上有效督促和促进下级机关的工作。四是加强对下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在加强厅机关内部培训学习的同时,结合监狱、戒毒系统的狱务公开、所务公开等工作,做好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5年度,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5

581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5

579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0

3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

    2.网上申请数

14

28

           3.信函申请数

6

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0

3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7

1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4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0

15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1

1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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